遇到公司借公司的钱不还怎么办?这是企业间借贷纠纷中的常见问题。债权人可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程序逐步主张权利。实务中通常建议分阶段处理:第一步,正式发送催收函,设定15-30天合理还款期限并保留送达凭证;第二步,若对方无回应或推诿,应及时准备仲裁申请或起诉材料;第三步,胜诉后若债务人拒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查封财产、冻结账户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需特别注意,若发现对方有抽逃资金、虚假交易等行为,可能涉及刑法中的拒不执行判决罪或诈骗罪。
法律层面主要援引《民法典》第675条(借款人应按约定返还借款)及第676条(逾期还款需支付利息)。这两条明确了还款义务和违约责任,为追索欠款提供了直接依据。笔者提醒:实践中利息计算需参照LPR标准,超过四倍利率部分可能不受支持。
以某加工厂诉商贸公司案例为例:2019年双方口头约定借款200万元周转,后补签协议约定半年期6%年息。到期后商贸公司以“关联业务未结算”为由拖欠,加工厂通过微信记录、银行流水组证起诉。法院最终判决偿还本金加LPR两倍利息,执行阶段发现商贸公司恶意注销账户,遂将其法定代表人列入失信名单。该案完整呈现了公司借公司的钱不还怎么办的维权路径。
笔者建议:债权人应注意三点——一是确保借款协议具备金额、期限、利息等要素;二是优先采用银行转账并备注“借款”;三是逾期超1年应及时中断诉讼时效。对于公司借公司的钱不还怎么办这类问题,必要时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扣押对方应收账款。
实务思考:若债务人通过多次小额还款承认债务但拒绝结清,是否构成诉讼时效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