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被高利贷告上法庭怎么办

面对被高利贷告上法庭的情况,首先要冷静分析诉讼程序的关键节点。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了被告的答辩权利:1.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2.逾期未答辩不影响法院审理;3.可以当庭进行口头答辩。

举个实务案例(虚构):2023年深圳某案件中,借款人王某因民间借贷被诉,对方主张月息5%的高额利息。王某在律师指导下收集了银行流水、催收录音等证据,并在答辩期内提出利息超标的抗辩。最终法院将利息调整为LPR四倍以内,为当事人减少债务60余万元。

笔者注意到一个常见误区:很多当事人认为被高利贷起诉就必须全额还款。实际上根据《民法典》第680条,超出法定利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这也是为什么专业律师经常建议"先应诉再协商"的处理思路。

应对策略建议:1.立即核查借款合同签订过程是否存在胁迫情形;2.计算实际支付利息是否已超过本金36%;3.向法院申请调取放贷人的其他案件记录。特别提醒:遇到被高利贷告上法庭怎么办时,消极回避可能导致缺席判决等不利后果。

值得思考的问题:如果发现放贷人同时向多人发放贷款但未取得金融牌照,除了利息抗辩外还可以主张什么法律责任?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成为案件突破口。

最后要强调:处理被高利贷告上法庭怎么办的核心在于把握三个要点——及时应诉、专业指导、证据固定。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救济途径往往都有严格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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