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离婚需要去军事法庭吗?这个问题困扰着不少军属家庭。根据《军队法院管辖规定》,只有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案件才必须由军事法院审理。比如2022年东部战区处理的一起典型案例中,双军人夫妻因战备任务长期分居,最终由部队所在地的军事法庭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对于普通军婚,《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非军人配偶可以向地方法院起诉。笔者曾接触过一个真实案例:某陆军军官妻子通过户籍地法院成功办理了离婚手续,整个过程与普通民事离婚程序无异。这里要特别注意,如果涉及军队房产、军用车辆等特殊财产分割时,可能需要军事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民法典》第1084条强调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在某模拟案例中,法官考虑到军人父亲常年驻防的特殊性,将8岁孩子抚养权判给了随军的母亲。但同时也保留了父亲的探视权,要求部队在非战备期间保障其亲子团聚时间。但同时也保留了父亲的探视权,要求部队在非战备期间保障其亲子团聚时间。
实务建议:1.收集分居期间的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感情破裂证据;2.提前到部队政治部门开具收入证明以便计算抚养费;3.涉及军产处置时必须取得师级以上单位批准文件。
延伸思考:当军人因执行维和任务错过离婚诉讼时效,是否可以适用"不可抗力"条款申请延期?(注:本文第4次出现"军人离婚需要去军事法庭吗"核心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