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遇到父母出资购房的情况,很多当事人都会问"离婚房子是父母出的钱怎么办"。根据司法实践,这类案件的核心在于区分出资性质。笔者曾代理过一起典型案件:周女士婚前由父母支付60%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8年,最终法院判决房产归周女士所有,但需补偿配偶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约78万元。
《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规定:1. 婚前父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子女个人名下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2. 婚后父母部分出资的,若无书面约定通常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3. 有充分证据证明系借款的,应按共同债务处理。笔者认为这种规定在实践中容易产生争议,特别是当父母主张是借款而子女配偶主张是赠与时。
关于离婚房子是父母出的钱怎么办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资金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并备注用途;2. 大额出资建议签订书面协议并进行公证;3. 还贷账户最好与日常家用账户分开管理。思考题: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后将自己房屋拆迁款用于小夫妻购房,这笔款项的性质该如何认定?
特别提醒注意一个常见误区: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是自己父母出的钱就当然属于个人财产。实际上像深圳中院2021年某判决就明确指出,婚后父母的出资若无特别约定即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处理离婚房子是父母出的钱怎么办时,举证责任分配往往成为胜败关键。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离婚房子是父母出的钱怎么办"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比如北京朝阳法院最近有个判例就将婚后父母的装修款认定为专项赠与而不予分割。建议提前做好证据固定工作,必要时可考虑提起物权确认之诉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