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一起买的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起买的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房产作为特殊资产往往存在诸多变数。

笔者经办过的2023年上海某离婚案就很典型:张某夫妇婚后共同出资购房,登记在双方名下。表面看这明显是共同财产,但男方主张首付款300万来自其婚前股票收益。法院最终认定该部分属个人财产转化,仅就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进行分割。这个案例说明,"一起买的房"未必全部都是共同财产。

实务中需要特别注意三种特殊情形:1.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但婚后才办产权证的。2.使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3.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单方的。这些情况都可能影响房产的最终归属。

关于"一起买的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疑问,笔者建议采取以下防范措施:首先,对于大额出资务必保留银行流水等证据;其次,父母资助最好通过书面形式明确性质;最后,可以考虑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来规避争议。

值得思考的是:如果夫妻用共同积蓄购房,但登记方擅自将房产抵押借款用于个人经营,这种情况下非登记方该如何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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