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两个人感情不和可以诉讼离婚吗

两个人感情不和可以诉讼离婚吗?这个问题在婚姻家事案件中非常普遍。民法典第1079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但实务中很多当事人对"感情破裂"的标准存在误解。

去年我们代理的李先生案例就很典型。他与妻子因生活习惯差异长期分房而居,虽然双方都没有重大过错,但持续三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状态被法院认定为感情破裂。这个判决印证了笔者的观点:两个人感情不和可以诉讼离婚的关键在于能否证明婚姻关系名存实亡的客观状态。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法院认定感情破裂时会重点考察几个要素:1.矛盾持续时间;2.分居是否具有连续性;3.是否存在和好努力;4.对子女抚养的态度变化等。比如2022年朝阳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尽管当事人主张感情不和已五年,但因期间有过共同旅行记录而被认定未完全破裂。

笔者建议准备起诉的当事人注意三点:1.提前收集物业出具的分居证明;2.保留能反映情感恶化的聊天记录;3.必要时可申请心理咨询师出庭作证。在两个人感情不和可以诉讼离婚的案件中,证据的客观性往往比数量更重要。

实务操作提示:可以考虑先通过民政局的婚姻辅导服务取得书面评估报告。思考题:如果一方坚持不离但长期冷暴力,另一方该如何有效举证感情破裂?

特别声明:本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代表国樽的观点和立场。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