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出现出轨问题时,民法典第1091条明确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实务中需注意,法院对"重大过错"的认定标准较为严格,通常要求达到重婚或同居的程度。对于一般的出轨行为,能否获得赔偿要看具体情节。
笔者代理过这样一个案例:王先生因工作应酬与客户发生一夜情,事后主动向妻子坦白并写下悔过书。但其妻李女士坚持索要30万精神赔偿金。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王先生确有出轨行为,但考虑到其认错态度诚恳且系初犯,最终仅支持了2万元赔偿。这个案例表明,即便存在"婚姻一方出轨但有认错但另一方强制索要赔偿"的情形,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酌定赔偿金额。
在判断精神损害赔偿时,笔者认为需要重点考察三个维度:1.过错行为的性质(是否公开、持续时间等);2.对配偶造成的实际伤害程度;3.双方的经济状况。比如某案件中丈夫与多人保持不正当关系长达五年,法院判赔金额就明显高于普通出轨案件。
实务操作建议:1.注意保存证据但要避免侵犯隐私(如偷拍可能被认定为非法取证);2.可先通过律师发送律师函协商解决;3.主张赔偿时要提供医疗记录等损害证明。
值得思考的是:当出现"婚姻一方出轨但有认错但另一方强制索要赔偿"的情况时,若索赔金额明显超出合理范围(如要求对方净身出户),这种诉求是否会影响法官对当事人诚信度的判断?特别是在涉及子女抚养权争夺的案件中。
最后提醒各位当事人,"婚姻一方出轨但有认错但另一方强制索要赔偿"这类纠纷往往夹杂着情感因素。笔者建议可以寻求心理咨询等专业帮助,在处理法律问题的同时也要关注心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