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关于子女赡养老人的法律

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法律责任,我国《民法典》第1067条明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这个规定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共同构成了赡养纠纷案件的主要裁判依据。

在2023年杭州某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例中(案例虚构),李老太因骨折需要长期护理,两个儿子却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照料。法院最终判决两兄弟必须轮流照顾母亲,并承担每月2000元的护理费用。这个案例生动展现了法律对子女赡养义务的刚性要求。

实务中需要注意三个关键点:1.赡养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和老人实际需求确定;2.医疗费用属于必要赡养支出范畴;3.多个子女之间的责任分担可以协商确定。笔者认为,很多家庭矛盾都源于对"合理赡养"标准的认知差异。

特别提醒,《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8条规定:1.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2.不得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3.应当尊重老年人生活方式选择。去年广州就发生过子女因反对父亲再婚而拒付赡养费的案例,最终被法院责令改正。

给老年人的建议:1.可以通过居委会调解先行解决家庭矛盾;2.注意保存医疗记录和费用票据等证据;3.经济困难可申请法律援助。值得思考的是:当父母早年未尽抚养责任时,是否影响子女现在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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