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父母赡养义务

关于父母赡养义务的法律规定,其实践意义往往超出条文本身。民法典第1067条明确要求子女对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必须履行赡养责任,这种义务不因父母婚姻状况变化或子女成家立业而免除。

去年某地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值得关注:李女士三兄妹因父亲再婚拒绝支付赡养费,声称继母应承担照料责任。法院最终判决三子女每月共支付4500元,并特别指出父母赡养义务具有不可替代性。笔者认为,这类判决传递出明确信号——子女不能以家庭结构变化为由逃避法定责任。

实务中需注意三个要点:1.赡养费计算通常结合父母实际需求与子女支付能力;2.精神赡养与物质供养具有同等重要性;3.拒不履行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常见误区是认为"分家析产影响赡养义务",但财产分割与赡养责任在法律上是两个独立范畴。

给子女的实操建议:1.建议建立定期探望+固定转账的"双轨制"赡养模式;2.保存医疗票据等支出凭证以备争议时使用;3.经济困难时可申请分期履行。值得思考的是:当父母存在多个子女但经济条件悬殊时,如何公平分担父母赡养义务才符合立法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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