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法律实务中,领结婚证与不领结婚证的选择往往让人纠结。去年笔者代理的王某案就很典型:同居5年未领证的情侣分手时,女方因无法证明共同还贷贡献,最终只能拿回30%房款,这充分暴露了非婚同居的财产风险。
根据民法典第1054条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产生夫妻权利义务。需特别注意三个关键点:1.分手时不能主张家务补偿;2.突发意外时无权代为医疗决策;3.继承案件中可能被排除在法定继承人之外。
选择不领结婚证确实有某些便利,比如无需经过离婚程序、财产分割相对简单。但笔者要提醒的是:1.2023年北京某案例显示,非婚生子女落户仍需要额外证明材料;2.公积金共同还贷可能被认定为借款;3.创业债务可能变成个人无限责任。
实务建议是:如果双方有长期共同生活的打算,哪怕暂时不想办仪式也应先登记。可以考虑做婚前财产公证+婚内协议来保留灵活性。值得思考的是:当00后推崇"契约式伴侣关系"时,现有的法律框架能否满足新型关系保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