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录像遗嘱要怎么录

录像遗嘱要怎么录才能确保法律效力?这个问题困扰着不少准备立遗嘱的当事人。民法典第1137条明确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是录像遗嘱有效的核心要件。

在具体操作层面,笔者建议重点关注以下要点:1.立遗嘱人必须亲自面对镜头陈述意愿,比如王阿姨在视频中明确说"把存款留给照顾我多年的小女儿"。2.两名见证人需要全程参与录制过程,并在视频中清晰表明身份和见证事项。3.录制设备要保证画面和声音质量,最好使用专业摄像机而非手机。

实务中曾出现过这样的案例:陈先生用行车记录仪录制了财产分配意愿,但因设备自动分段存储导致内容不连贯,最终被认定无效。这个教训告诉我们,录像遗嘱要怎么录必须考虑技术细节。

笔者认为有几个关键点常被忽视:1.建议在视频开头由立遗嘱人手持当日报纸确认时间。2.见证人应当与遗产无利害关系,社区主任或律师是较好人选。3.存储介质要选择耐久性好的专业设备。

给大家三个实用建议:1.可以同步制作书面说明作为辅助证据。2.重要财产要逐项清晰说明分配方案。3.完成后立即封存并妥善保管原始文件。

值得思考的是:如果立遗嘱人在视频中使用方言表述意愿但配有普通话字幕,这样的录像遗嘱是否有效?这涉及到意思表示真实性的认定标准问题。

最后提醒大家注意,关于录像遗嘱要怎么录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答案,需要根据个案情况具体分析。遇到复杂情形时务必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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