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打老公算家暴吗?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其实早有定论。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只要存在家庭成员间的身体、精神侵害行为,不论施暴者是丈夫还是妻子,都构成家庭暴力。2022年北京朝阳区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中,妻子因长期对丈夫实施推搡、扇耳光等行为,被法院明确认定为家暴行为人。
实务中需注意三个关键点:1.家暴认定不以伤害程度为唯一标准;2.精神控制、经济控制等新型暴力形式同样可能构成;3.同性伴侣关系也可参照适用。笔者曾接触过一个案例:妻子通过监控丈夫手机定位、切断经济来源等方式实施控制,最终被认定构成精神暴力。
关于离婚赔偿问题,《民法典》给出了肯定答案。第1091条规定无过错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但要注意的是:1.必须证明家暴与离婚存在因果关系;2.赔偿请求需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3.超过诉讼时效将丧失胜诉权。
证据收集建议:1.及时拍摄伤情照片并注明时间;2.保存完整的就医记录;3.争取证人证言;4.必要时申请伤情鉴定。去年上海某案件中,男方就因提供了长达半年的就诊记录和邻居证言,最终获赔8万元。
值得思考的是:为什么社会对"老婆打老公"的容忍度往往高于相反情况?这种性别偏见是否会影响司法裁判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