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两人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这个问题在离婚财产分割中非常典型。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具体到房产分割时往往需要更细致的考量。
举个实务案例:王先生和刘女士2018年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了一套价值320万的婚房,首付96万(王先生婚前存款支付60万,刘女士父母出资36万),剩余224万办理了30年按揭。离婚时法院主要参考了三个要素:1.双方实际出资比例;2.还贷期间的贡献度差异;3.房屋现值和剩余贷款余额。笔者认为这类案件中最关键的是要厘清各类资金的性质。
需要特别注意两点:1.即使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姓名,婚后两人共同贷款买房通常都会被认定为共有财产;2.父母出资部分若不能证明是借款,很可能被认定为赠与。建议在购房时就做好相关协议和公证。
关于婚后两人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的具体规则,各地法院一般会综合评估:1.首付款来源及比例;2.还贷记录和贡献度;3.子女抚养权归属;4.当地住房政策。比如2021年上海某案例中,法院将房屋判给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但需按月支付对方相应的补偿款。
实务操作建议:1.优先考虑协议分割方案;2.完整保存购房合同、还款凭证等材料;3.必要时可申请司法评估确定现值。值得思考的是:如果婚内提前还贷的资金来源于一方婚前财产,这部分权益该如何认定?
最后要强调的是,婚后两人共同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需要个案分析。遇到类似纠纷时,建议尽早收集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程序问题影响自身权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