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离婚时生育津贴如何分割

离婚时生育津贴如何分割是家事案件中常见的争议焦点。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等劳动收入属于共同财产。生育津贴作为对女职工因生育中断劳动的特殊补偿,实务中通常参照工资性质处理。生育津贴作为对女职工因生育中断劳动的特殊补偿,实务中通常参照工资性质处理。

笔者代理的典型案例显示:2022年杭州李某离婚案中,女方产后领取的3.6万元生育津贴被前夫主张分割。法院审理认为,虽然该款项具有人身属性,但本质仍属劳动关系产生的经济补偿,最终判定60%归女方所有。这个比例差异主要考虑了哺乳期实际支出。

处理离婚时生育津贴分割需注意三个关键点:1.发放时间是否跨越婚内与离异两个阶段;2.款项组成中是否包含明确指定用途的医疗补贴;3.不同地区法院对"人身专属性"的认定标准。例如北京朝阳法院2023年新判例就首次将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作了区分处理。

实务建议:1.保存单位出具的津贴明细说明;2.若遇跨境婚姻需注意社保缴纳地的特殊规定;3.调解阶段可尝试采用"本金共有、补贴归己"的灵活方案。笔者发现部分地区开始探索设立育儿专项账户来规避此类纠纷。

延伸思考:如果企业为鼓励生育自行发放的补助金(如某互联网公司5万元"新生礼金"),您认为在离婚时生育津贴分割中应如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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