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夫妻一方死亡银行卡公证取出来的钱怎样分配

夫妻一方死亡后银行卡里的钱怎么分配,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很复杂。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处理这类问题需要先明确财产性质,再按继承规则办理。

笔者曾遇到这样一个案例:张先生去世后,妻子李女士发现其银行卡里有120万元存款。经调查发现其中80万是婚后收入(共同财产),40万是张先生继承所得(个人财产)。按照法律规定,李女士先分得共同财产的一半40万,剩下的40万与个人财产的40万共计80万作为遗产分配。

实务中需特别注意:如果死者有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需要赡养,在分配夫妻一方死亡银行卡公证取出来的钱时应当优先考虑他们的生活保障。在上述案例中,由于张先生还有老母亲需要赡养,最终法院判决给老人多分了10%的份额。

常见误区提醒:1.不要以为配偶能直接取走全部存款。2.婚前存款不一定全是个人财产,若婚后有混同使用可能转化为共同财产。3.公证处通常要求全体继承人到场或提供放弃继承声明。

思考题:如果夫妻双方长期分居但未离婚,一方死亡后银行卡里的钱该如何认定和分配?这种情况下如何证明"分居期间经济独立"的事实?

在处理夫妻一方死亡银行卡公证取出来的钱怎样分配的问题时,笔者建议可以尝试调解方式解决家庭矛盾。通过专业调解达成的协议既能保障各方权益,又能维系家庭关系,往往比诉讼更有利于问题的彻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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