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法庭上,律师通常被称为"attorney"或"counsel"。这两个术语在法律体系中具有特定含义,但经常可以互换使用。Attorney一词源自法语"atorné",意为被授权代表他人行事的人。在法庭语境中,它特指获得执业资格、能够代表当事人出庭的法律专业人士。
美国法律体系对法庭律师有更细致的分类。刑事案件的检察官被称为"prosecutor"或"districtattorney",他们代表政府提起公诉。辩护律师则称为"defenseattorney",为被告提供法律服务。在民事案件中,代表原告的律师可称为"plaintiff"scounsel",而被告方律师则是"defensecounsel"。
联邦法院和州法院对律师的称呼也存在差异。在最高法院出庭的律师必须获得特别许可,被称为"attorneyadmittedtopracticebeforetheU.S.SupremeCourt"。一些资深律师会被授予"CounseloratLaw"的尊称,这既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认可,也反映其在法庭上的特殊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lawyer"是更通用的术语,指所有取得法律执业资格的人士,但不一定特指出庭律师。而"solicitor"在英国体系中常见,在美国却不常使用。了解这些称谓的区别对理解美国司法程序很有帮助。
法庭上法官对律师的称呼也遵循特定规范。法官通常以"Counselor"或"Mr./Ms.[姓氏]"来称呼律师,这种正式用语体现了法庭的庄严性。当多位律师同时出庭时,法官可能用"counselfortheplaintiff/defense"来区分各方代表。
美国各州对执业律师的具体要求不尽相同,但所有法庭律师都必须通过所在州的律师资格考试(BarExam),并遵守严格的职业道德准则。这种专业认证确保了法庭上每位attorney都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和职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