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一方申请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遇到一方申请离婚一方不同意的情况,其实法律早有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使对方不同意也能离成婚。笔者去年经手的上海案例就很典型:张先生因妻子长期精神虐待起诉离婚,虽然女方当庭哭诉不愿离,但法院根据就医记录和邻居证言,最终认定构成"家庭暴力"判决离婚。

处理这类纠纷时需特别注意三点:1. 首次起诉要做好调解不成的准备,2023年数据显示约65%的初次诉讼会因证据不足被驳回。2. 分居证明要形成完整证据链,包括水电费单据、物业证明等。3. 对方若拖延时间转移财产,可同步申请财产保全。

对于一方申请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困境,笔者认为关键要找准突破口。比如深圳有个聪明案例:陈女士丈夫出轨但拒绝离婚,她通过调取酒店监控和转账记录,成功证明"与他人同居"的法定情形。这种定向取证比空谈感情破裂有效得多。

给当事人的实用建议:1. 微信聊天记录记得做公证保全;2. 争取让未成年子女出庭作证(需满8周岁);3. 经济控制也算家暴新形式;4. 冷静期别忘继续收集新证据。

值得思考的是:当对方以"为了孩子"为由拒绝离婚时,如何平衡子女利益与婚姻自由?这个两难问题期待您的真知灼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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