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因丈夫出轨分居后与他人同居还能获得损害赔偿吗

当婚姻出现丈夫出轨导致分居的情况,很多妻子会关心:如果自己在分居期间与他人同居,是否还能主张损害赔偿?这个问题需要从法律和实务两个层面来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专属于无过错方。这里有个典型案例:李女士因丈夫长期出轨选择分居,在分居半年后与大学同学开始同居。离婚诉讼中,虽然李女士提供了丈夫的出轨证据,但法院认为她的同居行为同样构成过错,最终驳回了她的赔偿请求。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需注意几个要点:1. 法律上的"分居"不等于婚姻关系解除;2. "与他人同居"需要达到持续稳定的程度;3. 双方的过错程度会影响最终判决。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下想要获得损害赔偿确实存在较大难度。

实务中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通过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固定对方出轨证据;2. 在考虑新的感情关系前咨询专业律师;3. 可以尝试通过财产分割来弥补损失。值得思考的是:当婚姻双方都有过错时,如何确保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不受影响?

回到核心问题——因丈夫出轨分居后与他人同居还能获得损害赔偿吗?司法实践中通常持否定态度。但如果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受对方长期家暴等特殊情况影响,仍有可能争取到部分补偿。无论哪种情况,都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并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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