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婆婆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的问题,民法典有明确规定。根据第1063条,婚前一方父母全款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但实务中经常出现争议点在于婚后还贷和装修出资的处理。
笔者代理过这样一个案例:王先生母亲在2018年全款购置婚房并登记在王先生名下。婚后妻子李女士用个人积蓄30万元进行了精装修,并参与了部分物业费用。2022年离婚时,法院判决房产仍归王先生所有,但需补偿李女士装修增值部分18万元。这个判决体现了"房产权属不变、补偿实际贡献"的裁判思路。
需要特别注意三个关键点:1.房产证登记时间是认定权属的首要依据;2.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属于可主张范围;3.装修等添附行为可能产生补偿请求权。笔者认为,很多当事人混淆了物权和债权的关系,误以为出资就能获得产权。
对于婚前婆婆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的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保留所有资金往来的书面凭证;2.大额装修支出建议签订书面协议;3.还贷尽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并备注用途。思考题:如果婆婆将房产赠与儿子但未办理过户,儿媳在离婚时能否主张权利?
最后要强调的是,处理婚前婆婆买的房子离婚分割问题时,"登记主义"是基本原则。当事人应当注意区分财产性质的不同法律后果,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进行证据固定和权利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