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

关于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属于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法律其实有明确规定。民法典第1062条将婚后取得的工资、奖金等劳动所得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但具体执行时往往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

比如我们处理过这样一个案例:王女士是外企高管,年薪80万;其丈夫陈先生是中学教师,年收入15万。离婚时陈先生要求平分王女士的股权激励收益,法院最终认定:1. 基础工资部分属于典型的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2. 与工作年限挂钩的股票期权则按婚姻存续期与期权成熟期的比例分割。

从实务角度看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点:1. 即使工资卡由个人保管,也不改变其共同财产性质;2. 加班费、年终奖等衍生收入同样适用该原则;3. 但像竞业限制补偿金这类具有人身属性的收入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笔者认为,这种区分体现了法律对劳动价值的保护和对特殊情况的灵活处理。

给职场人士的建议:1. 保留完整的薪资明细和个税记录;2. 大额绩效奖金到账时可考虑进行公证;3. 涉外婚姻要特别注意不同国家的财产制度差异。留个思考题:如果一方用婚前存款支付了职业培训费用,婚后因此获得高薪工作,这部分收入该如何认定?

最后强调下核心结论:除非有特殊约定或法定例外情形,否则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属于共同财产这一基本原则不会改变。建议高收入群体在婚前就做好财务规划,必要时可通过公证等方式明确财产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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