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公欠债太多离婚配偶要偿还吗"这个问题,民法典第1064条给出了明确答案:关键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实务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是,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大量举债,离婚时债权人要求配偶共同偿还。
笔者代理过这样一个案例:李女士前夫在婚内借款500万用于炒股亏损,债权人起诉时提供了转账记录显示有50万用于支付孩子国际学校学费。法院最终判决李女士只需对这50万承担连带责任,其余450万由前夫个人承担。这个案例充分说明,"老公欠债太多离婚配偶要偿还吗"的争议焦点在于资金具体用途的举证。
需要特别注意三个实务要点:1.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原则上推定为共同债务;2. 非举债方可以通过消费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主张免责;3. 即便已经离婚,债权人仍可在3年诉讼时效内追偿。
需要特别注意三个实务要点:1. 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原则上推定为共同债务;2. 非举债方可以通过消费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主张免责;3. 即便已经离婚,债权人仍可在3年诉讼时效内追偿。
笔者认为,"老公欠债太多离婚配偶要偿还吗"这类案件中最容易忽略的是日常消费性债务的处理。比如2023年上海某案件中,丈夫透支信用卡消费20万元,虽然部分用于家庭旅游,但因无法区分具体金额比例,法院最终判定妻子需承担60%责任。
给当事人的建议:1. 定期查询配偶征信报告;2. 对于大额借款要求签署书面协议;3. 发现异常债务及时发函声明不承担责任。值得探讨的是:如果夫妻长期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否还应适用共同债务推定规则?这涉及到对民法典第1064条中"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界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