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印度知识产权转让的要求或限制
根据该法案第 68 条,专利转让或专利份额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且应包含规范转让方与受让方双方权利的所有条款和条件。本协议必须由双方正式签署。
此外,根据该法案第 69 条,受让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专利局长申请所有权登记或转让协议登记,并附上转让协议的两份副本。
另外,若专利授予两名或两名以上主体,未经其他主体同意,不得转让该专利或其专利份额。
2、印度知识产权转让流程
要转让印度专利,双方需拟定转让协议,随后正式签署。该协议必须明确双方商定的所有条款和条件。此类转让还需根据 1899 年《印度印花税法案》缴纳相应的印花税。
协议签署后,受让方需以规定格式(表格 16)向专利局长书面申请专利所有权登记。表格 16 需附有已签署的转让协议两份副本。专利局长对表格 16 及转让协议内容满意后,将在专利登记簿中登记受让方为专利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所有权人。登记簿中的此项记录还将包含受让方取得专利或专利份额所有权所依据的法律文件详情。
3、印度知识产权许可的要求或限制
根据该法案第 68 条,专利许可时,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必须签署专利许可协议,协议应包含双方在谈判过程中商定的所有条款和条件。许可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签署后,根据该法案第 69 条,被许可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专利局长申请所有权登记,并附上许可协议副本。应专利权人或被许可方的要求,提交给专利局长的许可协议副本将予以保密。
此外,若专利授予两名或两名以上主体,未经其他主体同意,不得许可该专利或其专利份额。
另外,该法案第 140 条禁止在许可协议中加入特定条款。例如,许可方不得禁止被许可方从其他许可方获取和使用除专利产品或通过专利方法制造的产品以外的任何产品。同时,协议中不得包含排他性回授、阻止质疑专利有效性或强制性一揽子许可相关的条款。
4、印度知识产权许可流程
在印度,适用以下类型的许可:
自愿许可:专利权人自愿同意授予专利许可。
强制许可:仅在专利授予满三年后,任何主体提交申请,且申请人能够证明以下情形之一的,专利局长将授予该专利强制许可:
公众对该专利发明的合理需求未得到满足;
该专利产品未以公众可负担的价格向公众提供;
该专利未在印度实施。
对于专利自愿许可的授予,许可方与被许可方需首先拟定并签署许可协议。该协议应包括:
许可类型(排他性许可或非排他性许可);
许可范围(所许可的专利、许可涵盖的地域);
期限;
许可方与被许可方的义务;
特许权使用费条款。
协议签署后,被许可方需以书面形式向专利局长申请专利所有权登记,并附上许可协议副本。
关于强制许可,根据该法案第 84 条,申请人需向专利局长提交申请,并说明申请所依据的自身利益性质。专利局长在考虑该申请时,将考量以下因素:
发明的性质;
申请人实施该发明的能力;
申请人承担实施该专利所需资金风险的能力;
申请人是否曾尝试从专利权人处获取许可,但在合理期限内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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