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施工包括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建筑行业最核心的法律文件,其条款设计必须兼顾全面性与可操作性。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内容由双方自主约定,通常需包括当事人信息、标的物、数量等基本要素。而在建设工程施工领域,合同内容应进一步细化,尤其要明确工程范围、工期安排、质量标准等关键事项。

首先,合同中需清晰界定建设工程施工的具体名称、地理位置和工程范围。例如某市新区商业综合体项目,应详细列出地基开挖、主体框架施工、机电安装及装修工程等分项内容。开工与竣工日期应当精确到日,中间验收节点也建议分段列明。笔者在实务中注意到,很多争议源于时间约定模糊或节点缺失,因此推荐采用分阶段验收与进度款挂钩的机制。笔者在实务中注意到,很多争议源于时间约定模糊或节点缺失,因此推荐采用分阶段验收与进度款挂钩的机制。

其次,质量保修条款必须具体可行。比如规定外墙保温工程保修期为5年,并明确保修责任启动条件(如出现渗漏、开裂等情形)。工程造价部分需列明总价款、支付比例与时间节点(例如基础完工付30%、主体封顶付50%),并关联工程验收与结算流程。设计文件的提交期限建议具体到日,避免因图纸延误影响开工。

再者,材料与设备供应条款应注明规格标准及进场时间。例如要求混凝土强度等级符合C30标准,钢筋需满足国标GB/T1499.2-2018。双方协作事项可包括场地平整、临时水电接入等细节。违约责任部分最好量化赔偿标准——如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1%计罚。

实务中曾有一个典型案例:某生态园区景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未明确绿化工程是否包含灌溉系统安装,导致发包方与承包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包括哪些内容”产生分歧。法院最终援引《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认定属于约定不明,双方分担损失。笔者认为此类问题凸显了合同明细的重要性——建议参考住建部发布的示范文本补充技术附件与工程量清单。

最后提醒大家:签约前务必逐项核对是否完整覆盖了“建设工程施工”的全部要素;争议解决方式可优先选择仲裁以提升效率;建议定期开展履约检查以避免违约风险。思考:若施工过程中业主提出增加钢结构雨棚这类变更需求时如何合理调整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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