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低保卡可以冻结吗

低保账户内的银行存款是否可以被法院冻结,是执行实践中常见的争议点。通常认为,这类资金具有社会保障的特殊属性,法院在采取强制措施时需格外审慎。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虽然法院有权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但必须为其及家属保留生活必需费用。低保金作为维持基本生存的专项补助,实践中多被视为“生活必需品”范畴的一部分。低保金作为维持基本生存的专项补助,实践中多被视为“生活必需品”范畴的一部分。

笔者曾代理过一起相关案例:2023年某地法院在执行一宗民间借贷纠纷时,发现被执行人李某的银行账户中有刚发放的低保金4200元。执行法官经核实后确认该款项为民政部门核发的保障性收入,最终未予冻结。这一处理凸显了司法对生存权优先于普通债权的尊重,也表明低保卡可以冻结吗这一问题需结合具体资金性质判断。

需特别注意,《民事诉讼法》第244条的但书条款是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存权益的法律基础。如果执行机关未区分账户中的普通存款与低保资金而直接采取冻结措施,当事人有权依据该法条提出执行异议。笔者认为,当前司法实践应推动金融机构与法院系统的数据联动,实现低保资金的自动标识,以避免技术操作失误影响民生保障——毕竟低保卡可以冻结吗的核心在于资金用途而非账户本身。

实务建议:第一,低保户若涉及执行案件,应主动向法院提供低保证明和近期的银行流水;第二,建议民政部门与法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特殊保障类账户进行系统标注;第三,如遇不当冻结,可及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225条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解冻。

思考问题:当低保账户中同时存在政府发放的保障金和被执行人其他收入时,法院应如何合理划定可冻结资金的范围?例如若部分资金用于非必要消费是否影响豁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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