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股东抢夺公章有罪吗

股东抢夺公章有罪吗?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而公章作为公司重要财产,其法律属性值得特别关注。

2021年上海某科技公司就发生过一起典型案例:持股35%的股东李某因经营分歧,趁财务人员不备抢走公章并藏匿3个月,导致公司无法正常签订合同。法院最终认定其行为构成民事侵权,但因及时归还未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案例表明,股东抢夺公章有罪吗的判断需要结合具体情节。

从实务角度看需注意三个关键点:1.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2.客观上是否造成公司实际损失;3.行为持续时间长短。笔者认为,如果仅是临时保管且未造成严重后果,通常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针对股东抢夺公章的风险防控建议:1.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印章管理条款;2.建立电子印章与实体印章并行的双轨制;3.对重大用印事项设置冷却期制度。值得思考的是:当公司章程存在漏洞时,小股东如何通过合法途径制约大股东的用章权?

关于股东抢夺公章有罪吗的核心争议点在于行为性质认定。提醒各位商事主体要特别注意:即使作为股东也不得擅自处置公司财产,否则可能面临民事赔偿和刑事追责的双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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