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分居不离婚对谁伤害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选择分居但不离婚,这种状态在法律上称为"事实分居"。民法典第1079条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列为法定离婚情形,但实践中很多夫妻往往陷入更长的分居僵局。这种情况下,分居不离婚对谁伤害大需要结合具体案情来分析。

去年某地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中,李女士与丈夫分居五年未离婚。期间丈夫用共同存款购置房产却登记在亲戚名下,导致离婚诉讼时财产分割异常困难。法官最终参照民法典第1092条认定其存在转移财产行为,判决少分60%份额。这个案例说明拖延离婚可能加剧财产纠纷。

从司法实践看:1.经济弱势方往往受损更严重;2.子女教育决策权容易产生冲突;3.新恋情可能引发重婚风险。笔者曾接触过咨询案例,男方在七年分居期间组建新家庭却未离婚,结果被前妻提起刑事自诉。

特别要提醒的是:1.分居期间对方信用卡债务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2.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存在程序障碍;3.养老金等期待财产权益难以分割。有数据显示,超过3年的长期分居中,女性主张家务补偿的成功率会下降40%。

律师建议:1.通过公证或律师见证固定分居起始时间;2.每季度核查对方财产状况;3.为子女办理特别授权委托书。对于确实无法和好的婚姻,及时解除法律关系反而是更负责任的做法。

值得深思的是:当人们执着于"保留法律上的夫妻名份"时,是否意识到长期分居不离婚对谁伤害大这个问题的答案往往是所有家庭成员?特别是处于青春期的子女,可能要同时承受社会偏见和家庭功能缺失的双重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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