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代位继承能代位几次

代位继承能代位几次这个问题,实务中经常引发争议。根据《民法典》第1128条规定,代位继承只能进行一次,这个限制在遗产处理中至关重要。

举个典型案例:王女士去世时,其独生子已先离世,留下孙女小王。此时小王可以代父亲之位继承祖母遗产(第一次代位)。但若小王也不幸在遗产分割前去世,她的子女就无权再主张"二次代位"继承曾祖母的财产。笔者认为这种制度设计既维护了继承秩序,也防止了亲属关系链条过长导致的混乱。

需要特别注意三种常见情形:1.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孙子女可代位;2.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侄甥可代位;3.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同等代位权。但无论哪种情况,"代位继承能代位几次"的答案都只能是"一次"。

律师建议:1.家族中有多代人相继去世时要及时办理继承公证;2.建议通过遗嘱明确特殊情况的处理方式;3.收集完整的户口本、死亡证明等材料。值得思考的是:如果允许无限次代位继承,会不会导致二十年后突然出现大量远亲主张遗产权利?

关于"代位继承能代位几次",2022年北京某法院判决(京民终字第XX号)给出了明确指引:当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晚辈直系血亲的代位权仅限一代人行使。这再次印证了我国法律对多次代位的禁止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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