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伪造支票什么罪

关于伪造支票什么罪的问题,我国《刑法》第177条有明确规定:伪造、变造支票的行为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这个罪名保护的是金融管理秩序,实务中常见的作案手法包括完全仿制银行支票、变造已有支票金额或收款人信息等。

去年深圳就发生过一个典型案例:某建筑公司出纳张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多开了一张68万元的工程款支票给自己控制的空壳公司。案发后法院认定其同时触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和职务侵占罪,最终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伪造支票什么罪的严重性,特别是当与其他罪名竞合时刑罚会更重。

需要特别注意几个要点:1.本罪不要求实际使用,完成伪造行为即构成犯罪。2.即便是伪造空白支票也可能构成本罪。3.如果还使用了伪造的支票骗钱,可能同时构成票据诈骗罪。笔者认为随着电子票据的普及,这类犯罪正在向"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演变。

给企业的风控建议:1.严格管理财务印章和空白票据;2.建立定期对账制度;3.重要支付必须多重审批。个人如收到可疑大额支票,建议立即通过银行查验真伪。

值得思考的是:如果行为人只是帮助他人填写虚假信息但未参与伪造过程,是否构成共犯?这涉及到对"共同故意"的司法认定标准问题。

最后提醒大家注意,《刑法》对于伪造支票什么罪的打击力度很大,最高可判无期徒刑。近期还出现了利用PS技术制作假电子回单的新型犯罪手段,更需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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