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婚前过户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吗

关于婚前过户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吗这个热点问题,笔者结合最新司法解释为您深入解析。民法典第1063条明确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自动转化,但具体到房产认定需要综合多重因素。

典型判例:王某在2019年12月支付首付并签订购房合同,2020年6月结婚后夫妻共同还贷2年,2022年才取得产权证。法院最终判决该房产归王某所有,但需补偿配偶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这个案例说明,婚前过户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的基本原则下,婚后共同还贷会产生补偿义务。

实务中要重点审查三个要素:1.购房意向书或定金支付时间;2.首付款资金来源凭证;3.贷款办理进度。特别提醒:若首付来源于父母出资且无书面约定,可能被推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参见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

笔者建议采取以下保护措施:1.婚前完成网签备案并保存全部付款记录;2.使用单独银行卡支付房款避免资金混同;3.对于父母资助的情况务必签订书面协议。值得探讨的是:当婚前置业仅支付定金,主要房款于婚后支付时,该如何平衡双方权益?

最后强调,虽然婚前过户的房子属于婚前财产的判定标准明确,但近年司法实践更注重实质公平。建议新婚夫妇通过《婚内财产协议》对重大资产作出特别约定,既保障权益又维护感情。

特别声明:本内容来自于网络,不代表国樽的观点和立场。
←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