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婚内单独所有的房子是夫妻共有的吗

婚内单独所有的房子是夫妻共有的吗?这个问题在离婚财产分割时经常引发争议。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法律也规定了若干例外情形。

笔者代理过这样一个典型案例:刘女士2018年结婚,2020年用婚前继承的遗产全款购置房产并登记为个人所有。2023年离婚时,因她能提供完整的遗产公证材料和购房资金流转证明,法院最终认定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这个案例说明,婚内单独所有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有,关键要看购房资金来源。

实务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三种情况:1.婚后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子女的单方赠与;2.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屋需补偿对方还贷及增值部分;3.通过书面财产协议明确约定的权属效力优先于法定规则。

笔者认为最容易产生混淆的是投资收益转化的情况。比如陈先生用婚前的100万股票账户在婚后操作获利后买房:1.原始本金对应的房产份额属个人财产;2.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收益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建议类似情况下做好资产隔离和证据保全。

实务建议:1.保留至少5年的资金往来凭证;2.大额资产变动前进行律师见证;3.善用公证手段固定证据。特别是对于婚内单独所有的房子是夫妻共有的吗这类问题,提前做好规划能避免日后纠纷。

思考题:若夫妻一方用婚前存款在婚后购买学区房并登记为单独所有,但实际用于全家居住且由双方共同偿还贷款利息,这种情况下房屋权属该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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