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如何拒绝赡养父母

拒绝赡养父母在法律上绝非儿戏,民法典第1067条白纸黑字写着子女必须履行赡养义务。现实中不少子女总想着如何拒绝赡养父母,但法律的天平始终倾向保障老年人权益。

去年某地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很能说明问题:李某以"父亲年轻时家暴"为由拒付赡养费,结果法官当庭指出——除非能证明存在持续性严重虐待(需提供报警记录等铁证),否则这种理由根本站不住脚。最终李某不仅被判按月支付2000元,还被责令每周探望两次。

关于如何拒绝赡养父母这个敏感话题,笔者发现三个常见误区:1.以为签了断绝关系协议就能免责(法院从不认可这类协议);2.把财产分配不公当挡箭牌(这是两个法律关系);3.误信网络流传的"十种合法拒养理由"(基本都是断章取义)。

特别提醒那些琢磨如何拒绝赡养父母的子女注意:即便父母有退休金或存款,只要其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子女照样得补足差额。最近就有个案例,退休教授起诉子女要求增加赡养费获支持,因为他的医药费支出远超养老金。

实务中建议分三步走:1.先尝试家庭协商并保留沟通记录;2.确实困难的可以申请减免但必须经法院确认;3.把精神赡养纳入履行方案。留个思考题:若父母将房产赠与他人导致子女无房可住,此时能否主张减免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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