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彩礼钱婚前给还是婚后给的问题,民法典其实给出了基本框架。第1062条明确规定,婚前一方受赠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实务中情况往往更复杂。笔者发现很多当事人误以为只要在婚前支付彩礼就万事大吉,这种认识存在明显偏差。
举个典型案例:2023年苏州中院审理的张某离婚纠纷中,男方在订婚后转账50万彩礼至女方账户。女方用其中30万装修婚房,20万购买理财产品。法院最终判决装修款部分视为共同财产,而理财本金仍属女方个人财产。这个案例生动说明:彩礼钱婚前给还是婚后给固然重要,但资金流向才是决定性因素。
从司法实践看需把握三个要点:1.婚前给付的彩礼如能明确区分用途和流向,可最大限度保护个人财产属性;2.若将彩礼与婚后收入混同使用超过一年,很可能被推定为共同财产;3.即使婚后给付彩礼,若能证明系父母单方赠与且指定受益人,仍可能认定为个人财产。
实务中笔者建议:1.对超过10万元的彩礼建议签订书面协议;2.单独开立账户存放彩礼资金;3.大额消费尽量保留完整票据链。值得思考的是:如果男方婚前借款支付彩礼,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债务,这笔款项性质该如何认定?
特别提醒准备结婚的新人,"彩礼钱婚前给还是婚后给"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关键是要根据双方家庭实际情况做好财务规划,必要时咨询专业婚姻家事律师。毕竟法律既要保护传统习俗中的合理成分,也要维护婚姻关系的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