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赠送手机能否要回,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玄机。民法典第661条对附义务的赠与作了特别规定,但普通情侣间的礼物往来往往难以适用。
实务中法院通常会考虑三个关键因素:1.物品的实际价值是否超出日常消费水平;2.是否有明确证据证明赠与附条件;3.双方的经济状况差异。例如2022年深圳有个典型案例,男方月薪3万赠送1万元手机给在读女大学生,分手后主张返还,法院最终酌定女方返还60%。
笔者特别提醒:恋爱期间送的手机可以要回吗这个问题的答案,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如何举证。有个细节很关键——如果受赠方已经使用手机超过半年,即使当初是婚约礼物也很难全额追回。就像去年北京某案例显示的,法官认为长期使用产生的折旧相当于部分履行了对价。
给大家三个实用建议:1.5000元以下的礼物建议当作情感成本;2.保留购物发票和原始包装更有利维权;3.微信聊天记录能救命。留个思考题:如果分手时对方主动写欠条承诺归还手机,但后来反悔,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
说到底,恋爱期间送的手机可以要回吗要看具体情境。普通工薪阶层送的中端机型通常要不回,但如果是企业家赠送给网红女友的镶钻定制款,胜诉概率就大得多。法律永远在情理之间寻找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