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离婚男方财产在父母名下怎么办

离婚时遇到男方财产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情况,确实是个棘手问题。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限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但实务中经常出现"名为父母所有、实为夫妻共有"的特殊情形。

去年经办的李女士案件就很典型:她丈夫把三套商铺都登记在公婆名下,但经查证首付款来自夫妻经营的公司分红。法院最终采纳了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公婆承诺"只是代持")和资金流水证据,将这些商铺纳入财产分割范围。这个案例充分说明,处理离婚男方财产在父母名下怎么办的问题,关键要突破形式登记看实质。

笔者总结这类案件有三个突破口:1.资金实际来源是否涉及夫妻共同财产;2.资产的实际控制人是谁;3.是否存在借名登记的合意证据。比如2022年上海某案中,虽然别墅登记在公公名下,但因物业费、装修款都是夫妻支付,最终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给当事人的建议:1.立即保全相关财产的购买合同、付款凭证等原始文件;2.通过录音或书面协议固定对方关于财产权属的陈述;3.必要时可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值得思考的是:如果男方用婚后收入定期向父母账户转账"还款",这笔钱能否追回?

特别强调处理离婚男方财产在父母名下怎么办时要注意诉讼策略选择。笔者建议优先考虑:1.婚内财产协议补签;2.提起分家析产诉讼;3.主张不当得利返还。最近有个成功案例就是通过比对十五年来的水电费缴纳记录,证明了房产的实际占有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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