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金银首饰需要归还吗?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则涉及复杂的财产认定规则。咱们今天就用大白话把这事儿说清楚。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婚前个人财产原则上不分割,但金银首饰比较特殊。比如2020年上海有个真实案例(为保护隐私已做改编):王女士结婚时收到丈夫送的钻石项链,离婚时法院认定这是基于婚约的赠与,最终判令返还60%折价款。这里的关键在于:1.首饰是否带有彩礼性质;2.实际使用情况;3.婚姻存续时间。
笔者处理过不少类似案件发现:如果是日常生日礼物或纪念日礼物,基本不用返还;但要是订婚三金这类明显带有婚约性质的,离婚后金银首饰需要归还的可能性就很大。有个实用判断标准——看当时赠送的场景和双方的聊天记录。
特别提醒两点:1.即便要返还也不是必须返还原物,可以折算现金;2.使用损耗会影响估值。就像去年深圳某案中,佩戴3年的金手镯最终按购买价的70%计算。
给当事人的三个忠告:1.重要首饰的发票单独保管;2.微信聊天别发"这是给你的彩礼"这类话;3.如果对方突然索要多年未提的首饰,可以主张超过诉讼时效。
留个思考题:假如金银首饰是祖传物品而非新购买的,离婚时又该怎么处理?
回到开头的问题——离婚后金银首饰需要归还吗?记住核心原则:看性质、看用途、看证据链。与其事后扯皮,不如提前做好风险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