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须到登记结婚地办理吗?这个问题困扰着许多准备离婚的夫妻。实际上,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协议离婚可以在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完全不需要回到当初领证的城市。
《民法典》第1076条规定,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而第1078条进一步明确,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只需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即可。比如张先生和赵女士在广州天河区结婚后,赵女士将户口迁至成都武侯区,2023年双方直接在成都就办妥了离婚手续。笔者在实务中发现,这种跨地区办理的情况越来越普遍。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 1. 诉讼离婚的地域管辖规则与协议离婚不同。 2. 若选择诉讼途径,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3. 涉及涉外因素的案件管辖更为复杂。
笔者处理过这样一个案例:深圳福田区登记的夫妻分居三年后,男方将户口迁至西安未央区。2021年女方提起离婚诉讼时,依法向西安当地法院起诉并顺利结案。这个案例充分说明,"离婚必须到登记结婚地办理吗"的答案是否定的。
给准备离婚人士的建议: 1. 提前查询最新户籍信息并复印相关证明。 2. 异地办理建议预留充足时间处理材料审核。 2. 异地办理建议预留充足时间处理材料审核。 3. 涉及股权等特殊财产分割时务必咨询律师。
值得思考的问题:如果夫妻双方均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但保留中国国籍,该如何确定合适的离婚管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