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丈夫动手打人的情况,妻子首先要明白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反家庭暴力法》更是为受害者提供了系统的法律保障。笔者建议要打破"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及时寻求外界帮助是关键。
去年某地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值得参考:李女士在丈夫第三次动手打人后,果断收集了监控录像、邻居证言和医院诊断证明,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协助,不仅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还提起了离婚诉讼并获得赔偿。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证据链越完整维权效果越好。
实务中需特别注意三个时间点:1.受伤后24小时内验伤最有证明力;2.报警后7日内可要求派出所出具告诫书;3.遭遇紧急危险时可申请24小时紧急保护令。笔者认为,很多妻子因为不了解这些时效规定而错失取证良机。
给受害女性的行动指南:首先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拨打110或妇联12338热线;其次要通过拍照、录音等方式固定证据;最后可以考虑搬离共同住所暂时分居。值得深思的是:当经济能力成为妻子不敢反抗丈夫动手打人的原因时,有哪些社会救助渠道可以提供支持?
需要强调的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对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家庭成员间暴力行为。值得深思的是:当经济能力成为妻子不敢反抗丈夫动手打人的原因时,有哪些社会救助渠道可以提供支持?
需要强调的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对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家庭成员间暴力行为。也就是说,如果丈夫动手打人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将面临刑事处罚。法律不会因为施暴者的特殊身份而减轻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