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婚内拆迁款离婚能分吗

婚内拆迁款离婚能分吗?这个问题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经常引发争议。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到拆迁补偿款,需要区分不同情况来处理。

笔者曾接触过一个典型案例:张先生和李女士结婚后共同翻建了张先生婚前继承的老宅,后来遇到政府征收获得了500万元补偿款。法院审理时认为,虽然房屋基础是婚前财产,但婚后双方投入了大量资金和劳力进行扩建装修,最终判决李女士可分得30%的补偿款。这个案例很好地回答了"婚内拆迁款离婚能分吗"的疑问。

实务中需要注意几个关键点:1.如果是完全用婚前个人财产购置的房屋,即便婚后获得拆迁补偿也属于个人财产;2.对房屋的装修、扩建等增值部分产生的补偿属于共同财产;3.过渡费、搬迁费等具有人身属性的补偿通常归实际居住人所有。笔者认为第二点最容易产生争议,建议提前做好相关证据保全。

关于"婚内拆迁款离婚能分吗",法律上主要看三个要素:1.被拆迁房屋的权利来源;2.婚姻存续期间对房屋的贡献程度;3.补偿款项的具体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对此也有明确规定。

实务建议:1.保存好购房合同、出资证明等原始凭证;2.对重大装修项目要保留发票和付款记录;3.遇到大额征收补偿时最好签订书面协议。最后留个思考题:如果一方婚前全款买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获得的拆迁补偿该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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