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老公不给钱看病法律可以帮助吗

遇到老公不给钱看病的情况,法律确实能成为你的有力武器。根据《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法定义务,这个义务包括支付必要的医疗费用。笔者曾处理过一个典型案例:2022年杭州某企业主妻子李某患乳腺癌,丈夫周某(年收入超百万)却以"生意周转"为由拒绝支付30万元手术费,最终法院不仅判决立即支付医疗费,还加判了精神损害赔偿。

从实务角度看,老公不给钱看病可能涉及多重法律救济途径:1. 民事方面可起诉要求履行扶养义务;2. 紧急情况下可申请先予执行;3. 极端情况可能涉嫌遗弃罪。需特别注意保存好诊断证明、费用清单和沟通记录。

笔者认为这类案件有三个关键点:首先,《反家庭暴力法》第2条已将经济控制明确列为家暴形式;其次,即使夫妻分居也不免除扶养义务;最后,医保报销部分不影响主张全额医疗费。建议采取三步走策略:1. 通过妇联取得协助取证函;2. 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查对方账户流水;3. 同步准备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

实务中常见难题是对方转移财产怎么办?这时就需要运用《民法典》第538条撤销权规定。比如深圳罗湖区有个案子,妻子成功追回了丈夫转给第三方的58万元购房款用于治疗尿毒症。

留给读者的思考题:如果丈夫是自由职业者且声称没有稳定收入,如何有效证明其实际支付能力?

再次强调,面对老公不给钱看病的困境时,法律提供了从民事到刑事的完整保护链条。但要注意在起诉同时可向医疗机构申请缓交或分期支付医疗费,避免耽误治疗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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