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方买房贷款没还完结婚了算共同财产吗这个常见问题,咱们得掰开揉碎了说。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得明白,婚前个人买的房,婚后一起还贷的部分得算夫妻俩的。但这里头门道可多了去了!
举个真实案例(人物信息已脱敏):李婷2018年买了套450万的学区房,自己掏了150万首付,贷款300万。到2020年结婚时还剩280万贷款没还清。婚后小两口用工资共同还贷,到2023年闹离婚时已经还了80万。法院最后怎么判?1. 那150万首付铁定是李婷的个人财产;2. 婚前的20万还款也是她自己的;3. 但婚后这80万还款和对应的房价增值部分(评估显示房子涨了120万),老公能分走一半。
笔者处理过不少类似纠纷,发现大家最容易忽略三个要点:1. 银行流水要保存完整(很多夫妻吵架时连还款记录都找不着);2. 装修款要不要算进共同出资(各地法院认定标准不一);3. 父母帮忙还贷的性质认定(是借款还是赠与)。特别是女方买房贷款没还完结婚了的情况,更得留个心眼。
给大伙儿支几招实用的:1. 新婚姻登记后最好单独开个联名账户专门还贷;2. 每月还款金额超过家庭收入30%的要注意留存资金来源证明;3. 考虑做个婚前财产公证或签订婚内协议。您觉得要是婚后用彩礼钱来提前还贷,这笔钱该怎么算呢?
回到最初的女方买房贷款没还完结婚了算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关键就看两个"区分":1. 区分婚前婚后的资金流向;2. 区分本金偿还和增值收益。就像去年朝阳法院那个典型案例显示的,哪怕房产证没加名儿,只要配偶能证明参与还贷了,这房子就免不了要"分一杯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