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分?这个问题在实务中经常引发纠纷。民法典第1123条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办理,但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优先。笔者处理过这样一个案例:王先生与再婚妻子共同还贷购买的房产,登记为两人共有,王先生突发心梗去世后,其前婚子女与现任妻子就房产分割产生激烈冲突。
关于再婚家庭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分的具体规则,需注意三个关键点:1. 首先要区分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2. 若为共同财产,生存配偶先分得50%份额;3. 剩余部分由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在前述案例中,法院最终认定继子女因长期共同生活构成扶养关系,享有平等继承权。
笔者认为最容易忽视的风险点是:很多再婚夫妻误以为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就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实际上这种认知不完全准确,还需考虑出资比例、加名目的等因素。建议在房本加名前做好公证或签订书面协议。
给重组家庭的实用建议:1. 每段婚姻都应重新订立遗嘱;2. 保留好购房款来源凭证;3. 对继子女的抚养情况注意收集微信记录、学校缴费单等证据。值得思考的是:当继父母与继子女仅有名义上的关系而无实质抚养时,法院会如何认定继承资格?
在处理再婚家庭一方去世房产怎么分的问题时,特别提醒要注意居住权问题。民法典新设的居住权制度可能导致即使分得产权份额也无法实际使用房屋的情况。比如有个案例中,逝者通过遗嘱为后老伴设定了终身居住权,导致子女虽继承产权却无法处置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