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打结婚证生了孩子的情况下,抚养权判决往往会成为争议焦点。民法典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这一点在司法实践中被反复强调。
从实务角度看,法院处理这类案件时会重点把握几个关键点:1.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随母亲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满八周岁的,要综合比较父母双方的抚养条件。3.八周岁以上的必须尊重子女真实意愿。笔者注意到,近年来法院越来越注重考察实际抚养情况而非简单比较经济条件。
有个典型案例值得参考:杭州一对同居伴侣分手后,男方以更高收入主张抚养权,但法院发现孩子长期由外祖母实际照顾,最终将3岁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母亲。这个案例说明没打结婚证生了孩子时,"谁更适合"比"谁更有钱"更重要。
关于没打结婚证生了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实务中常见误区是认为可以逃避支付义务。实际上:1.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必须承担费用。2.数额通常按固定月收入计算。3.特殊情形下可要求调整标准。上海某案中即便父亲失业,法院仍按其最后工资标准的20%判决抚养费。
给当事人的建议:1.优先考虑协议解决减少对抗性。2.收集完整的收入证明和抚养支出凭证。2.收集完整的收入证明和抚养支出凭证。3.必要时可申请财产保全措施。留给读者思考的是:在没打结婚证生了孩子的家庭中,如何建立更科学的共同抚养机制?这可能是未来立法需要完善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