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可不可以代位继承是遗产继承中的常见疑问。民法典第1128条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可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但实务中常出现理解偏差,比如王大爷去世后,其女儿已过世但留下外孙,此时外孙就有权代位母亲参与继承。
需特别注意三个实务要点:1. 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血亲(子女、孙子女等);2. 若被继承人留有遗嘱且排除特定继承人,则可能影响代位权;3. 养子女与继子女的代位资格常引发争议。笔者曾处理过一起案例:收养关系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养孙"最终未能获得代位继承权。
关于父母去世可不可以代位继承的特殊情形:1. 私生子女同样享有代位权利;2. 胎儿的预留份额问题;3. 多层级代位的限制(如曾孙辈通常不能越过祖辈直接继承)。某案件中,刘女士的孙子主张代替已故父亲继承祖母遗产时,法院就严格审查了死亡顺序证明文件。
给当事人的三点建议:1. 及时办理亲属关系公证;2. 注意收集被代位人的死亡证明;3. 涉及非婚生子女时应做好DNA鉴定准备。值得探讨的是:在人工生殖技术普及的今天,冷冻胚胎是否也应纳入代位继承人范围?
最后提醒大家,父母去世可不可以代位继承的核心在于血缘关系的法律确认。民法典将代位范围限定为直系晚辈血亲,既保障了家族财产传承,也避免了法定继承人范围无限扩大带来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