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农村老人去世后,老人宅院补偿款被一子独占的情况确实令人头疼。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宅基地补偿款属于遗产范畴,所有法定继承人都有权参与分配。其他子女遇到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自己应得的份额。其他子女遇到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自己应得的份额。
笔者曾接触过一个典型案例:山东李老太的三个子女因28万补偿款闹上法庭。小儿子以"一直照顾母亲"为由独占款项,但法院查明其未尽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判决三兄妹平分补偿款。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便款项已被领取,其他子女仍可追索。
在处理这类纠纷时需特别注意:1、首先要确认宅基地的权属性质;2、收集补偿协议、打款凭证等关键证据;3、注意区分遗产与个人财产的界限。
从实务角度看,农村老人去世老人宅院补偿款被一子独占的案件往往存在几个特点:1、多发生在法律意识较弱的偏远地区;2、常伴有虚假的赡养协议等文件;3、争议双方多为同村居住的亲属关系。
笔者建议采取三步走策略:首先尝试家族内部调解;其次寻求村委会或司法所帮助;最后才是诉讼途径。特别提醒要保存好宅基地使用权证、拆迁公告等重要文件。
留给读者的思考题:如果独占款项的子女已将钱款用于翻建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其他继承人还能否主张分割?该如何证明该房屋与遗产款的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