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和财产分割能同时处理吗?这个问题在婚姻家事案件中非常常见。从法律角度来说,二者完全可以一并解决,但实际操作中有不少细节需要特别注意。
笔者曾接触过一个典型案例:陈先生因妻子长期出轨(符合民法典第1079条第三项情形),在起诉离婚时一并要求分割两人共同经营的公司股权和三套房产。法院最终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解决了全部争议,避免了当事人来回奔波。
实务中需注意的关键点是:1.如果选择先离后分,可能会面临财产被转移的风险;2.涉及复杂财产时建议聘请专业评估机构;3.特殊财产如保险、股票等需要提前做好证据固定。这些细节往往决定着最终的分配结果。
从法律依据来看,民法典明确规定:1.第1087条确立了照顾无过错方原则;2.第1092条针对隐匿财产行为规定了惩罚性条款;3.司法解释明确要求法院对离婚和财产问题一并审理。这为同时处理两项诉求提供了充分依据。
特别提醒:在处理大额资产时,笔者建议尽早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比如近期处理的案件中,刘女士在起诉离婚和财产分割的同时申请查封了丈夫名下的别墅,有效防止了资产被恶意处置。
思考问题:当夫妻双方都主张公司经营权时,您认为应当如何在起诉离婚和财产分割过程中平衡双方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