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被胁迫签署怎么办?今天咱们就聊聊通过诬告等手段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可撒销吗这个实务热点问题。
民法典第148条说得很明白,受欺诈、胁迫签的合同可以撤销。去年北京朝阳法院就有个典型案例:妻子拿着PS的出轨照片威胁丈夫,最终法院认定这属于"以不正当手段影响意思表示",判决撤销了这份财产协议。
实务中要特别注意这些"雷区":1.虚构家暴报警记录施压;2.用子女抚养权作筹码;3.谎称掌握对方违法证据。笔者处理过的案件里,有个当事人被对方伪造的医疗诊断书吓住签了字,后来成功撤销了协议。
这里要划重点:主张通过诬告等手段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可撒销时,光说"我被逼的"可不行。得像海淀区那个案子一样,拿出录音、证人这些实锤证据才行。
给大伙儿几个实用建议:1.签协议前让律师把关条款;2.遇到威胁立即报警留底;3.微信聊天别急着删。留个思考题:如果是以曝光真实但隐私的事情相要挟,这种情况能算胁迫吗?
最后说句掏心窝的话,法律虽然规定通过诬告等手段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可撒销,但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发现苗头不对时,记得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