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所】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判决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判决?这是许多当事人在婚姻诉讼中最常遇到的困惑。今天咱们就来聊聊这个实务中的热点问题,结合法律规定和真实案例给大家讲明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笔者要特别提醒:离婚案件比较特殊,即便对方不出庭,原告仍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确已破裂。

去年上海某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典型案例就很能说明问题。张女士起诉离婚时,丈夫李先生故意躲避诉讼。法院先后尝试了电话通知、上门送达等5种方式都联系不上被告。最终在公告送达60天后依法开庭,根据张女士提供的分居协议、报警记录等7项证据作出了准予离婚的判决。

这里有个关键点需要注意:如果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但提交了书面意见,法院仍会审查双方感情状况;但如果像李先生这样完全"玩失踪",法官通常会更倾向于采信原告方的主张。

实务操作建议: 1. 遇到对方拒收文书时立即申请公告送达并保留送达凭证。 2. 重点收集分居满两年的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关键证据。 3. 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时建议提前做好亲子鉴定等准备工作。

延伸思考:在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的情况下,如果涉及大额财产分割(比如对方名下的公司股权),法院会如何认定和处理?这个问题在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

最后要强调的是,虽然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可能加快审理进度,但也可能导致财产调查不充分等问题。建议遇到这种情况时尽早寻求专业律师帮助,制定完整的证据收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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