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樽律师事务所:离婚后女方户口迁走了还有土地吗?

离婚后女方户口迁走了还有土地吗?这个问题在农村地区特别常见,咱们得掰开揉碎了说。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妇女离婚后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原承包地不得收回。但实际操作中往往没那么简单。

去年处理过一个真实案例:山东李女士离婚后把户口迁回城里,结果村里要收回她名下的2亩果园。法院最后判她胜诉,关键证据是她连续5年自己打理果园的用工记录和缴税证明。这个案子说明,户口迁移不是唯一判断标准。

实务中主要看三个要素:1.是否仍以原承包地为生活来源;2.是否持续履行村民义务(比如交医保、参与选举);3.是否在新居住地获得土地权益。笔者代理过十几起类似案件,发现很多村委会容易忽视第一个要素。

给大家几个实用建议:1.离婚时一定要在调解书里写明土地处置条款;2.保留土地流转合同等原始凭证;3.继续参与集体分红能有效证明成员身份。最近有个值得思考的现象:有些再婚女性虽然户口没动,但长期不参与原村事务,这种情况还该保留土地吗?

所以回到核心问题:离婚后女方户口迁走了还有土地吗?法律上答案是"不一定"。就像2020年最高法那个指导案例说的,不能单纯以户籍变动来"一刀切",要综合考量实际生产生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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