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离婚后共有房产怎么过户到一人名下

离婚后共有房产怎么过户到一人名下?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操作却暗藏不少法律门道。今天咱们就用大白话聊聊这事儿,顺便分享些实务经验。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得明明白白: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只要你们能谈妥,写个书面协议就能把房子归到一个人名下。不过笔者要提醒,去年处理过李女士的案子就栽在细节上——她和前夫虽然签了协议,但没做公证也没及时过户,结果男方反悔说要重新分割。

办理过户时得备齐这些材料:1. 盖有民政局章的离婚协议书原件;2. 房产证和土地证;3. 双方身份证和离婚证;4. 契税完税证明。特别注意!如果房产证上有"共同共有"字样,必须两人同时到场才能办手续。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在问离婚后共有房产怎么过户到一人名下时会遇到阻碍。

实务中常遇到的坑有三个:1. 贷款没结清银行不放行(这时可以考虑转按揭);2. 对方玩失踪不配合(可以起诉要求强制履行);3. 忘记查物业费欠缴情况(可能影响后续交易)。建议在协议里明确约定:"自离婚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手续",并设置违约金条款。

笔者支个招:如果担心对方变卦,不妨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就同步做公证。去年有个客户王先生就是这么操作的,后来前妻反悔时直接拿着公证书去法院申请执行,省去了诉讼环节。至于大家关心的税费问题,如果是协议过户通常只需交契税和工本费。

最后留个思考题:如果房子是婚前购买但婚后共同还贷的"混合房",离婚后该怎么处理产权?欢迎留言讨论。记住关键点——涉及离婚后共有房产怎么过户到一人名下的事宜,宁可前期多花时间准备材料,也别事后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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