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樽律所:协议离婚后买房前夫有权分割吗

协议离婚后买房前夫是否有权分割房产,这个问题在实务中经常引发争议。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仅限于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这一点是判断权属的关键依据。

举个典型案例:王女士和陈先生2019年协议离婚时已对名下两套房产进行分割。2021年王女士用个人存款购买学区房,陈先生得知后主张该购房款包含婚内奖金结余要求分割。法院审理发现王女士提供了完整的工资流水证明资金来源于离婚后的工作收入,最终驳回了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笔者分析这类案件时发现三个重要因素:1. 资金流转的连续性证明;2. 离婚协议是否具有排他性约定;3. 购房行为与离婚的时间关联度。特别是对于"协议离婚后买房前夫有权分割吗"这种疑问,重点要看购房款是否与婚姻关系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给当事人的实用建议:1. 建立独立的银行账户用于大额收支;2. 在离婚协议中加入"双方确认无其他共同财产争议"的兜底条款;3. 重大资产交易最好通过公证留存证据。值得探讨的是:如果使用婚内开设的联名账户余额购房,但双方已签署放弃追索声明,这种情况下该如何认定?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协议离婚后买房前夫有权分割吗"不能一概而论。若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等特殊情况,即使已经协议离婚仍可能面临追索。建议在类似纠纷中及时收集微信记录、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

← 返回列表